养老的属性
对传统的养老应当如何认识和看待。当养老只是附着于每个家庭的,作为家庭生活事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时,是不必要区分养老的属性的。在长达数千年之久,一直到目前的大多数的状况下,仍然实施的是家庭内部的养老。而在未来发展的相当长的阶段里,家庭养老仍旧会是养老的主体形式。只要有家庭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而存在并发挥其积极功用,家庭就一直会承担着养老这一神圣职责。
当然,在今日的商品经济和大工业生产的社会里,家庭作为一个经济组织,已经发生了众多根本性的改变。生产经营已经基本地从家庭转向于社会,生活消费的组织形式与活动场所也有相当部分从家庭移向社会,成为社会生活消费的一个组成部分。子女的抚养教育等,因幼儿园、托儿所、学校的广泛开办,而转移于社会。养老这一事项也随着养老院、托老所的开办,而出现了众多社会养老现象。
综观整个经济活动形式,从自然经济形态向今日商品经济社会演变的历程中,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认为,它正是一个家庭内的活动逐步外移于社会,日趋社会化的演进历程。那么,这一演进的根本原因何在呢?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这一转变而非是反向的从社会回归家庭的逆转。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、资源配置合理性与否,在发挥其终极性的原因。
为什么家庭内的各项活动是争相走向社会,原因正在于高效率、大规模的社会活动,天然优越于细小的、低慢差费的家庭内操作。
人们在经历了现代化、高效率、视野开阔、使人进步的社会性工作之后,必然会对落后的、低效率的使人闭塞、愚昧的家庭内事务感觉厌倦,并力求改造之。家庭养老同样是低效率少慢差费的。交付与社会却可享有种种好处。如一个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一名年轻人为之专门服务。而加入养老院的老人,十位老人则只要两三个老人就可服侍体贴周到。家庭内的养老完全是一对一,分散的。养老院内的若干老人的内部,就可以形成一个互帮互助的小团体。社会养老是大而专式的,大就可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,降低养老服务的成本;专就可以购置各种专业化的设施设备,配备各种专业技能人员,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。
养老企业化,采用盈利性的机构来担当养老重任,或者有某些机构希望像办企业那样来操办养老,希望在为老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同时,还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。做此种打算是否完全不可行,不应当在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赚取钱财。我们的观点并非完全如此。养老是作为一项福利,作为一项事业,甚至作为一项产业,都是可行的。关键是面向那些老人,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又是如何。对贫弱孤寡,亟需给予救助的老人而言,养老只能是一种福利,是国家对这类老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对于富裕甚至是富豪型老人而言,养老机构为之提供顶级服务,以满足其高层次的养老需要,同时也借此实现盈利。也是应有之义。
总之,没钱的老人要使之能得到基本生存保障,有钱的老人则应使之能舒适享受,积聚的钱财能够花销得掉(否则,国内不能提供这类服务,这些顶级富人就完全可能到海外去养老,从而使利益外流)。正如记者曾报道,仅仅广东省,每年因“小放洋”(中小学生因不满国内的教育内容和教育质量,争相到海外留学,故称此名)流失的教育经费,就高达40亿元人民币。这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和损失。将这40亿元流失的教育经费若能截留下来,举办高档次、高素质的学校以供有特殊需求的孩子们就读,又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多大的促进作用呢?
将养老视为一种产业,是完全可行的。它具有作为一种产业所应当具备的各种基本条件,如庞大的数以亿计,且增长迅速的老年人队伍,如巨额的养老资源的运用与消耗,如养老服务市场的供应与需求。养老产业还将能引发带来众多的就业岗位,为我国的劳动力大军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提供了增长点。老年人为养老需要的老年住宅、养老公寓、保健文体用品,老年人需要的文化娱乐、影视作品,需要的服装、鞋帽、食品、医疗服务;老年人需要的生活起居照料、精神慰藉等,无一不包含了众多的商机在内。养老既需要众多资源的巨量消耗,更可以为国民经济增长寻求新的增长点。值得给予特别的关注。
我国还在将养老视为一项负担之时,国外的厂商正在想方设法,围绕老年人的生活消费、养老服务寻求各种商机,并尝试着如何让老人微笑着“掏钱包”。日本还特别设立了一个“孙子节”,理由是日本国全部的储蓄存款12000万亿日元中,有半数是60岁以上的老人拥有。设立了“孙子节”,就为老年人打开钱袋供孙子们享用提供了一种机会,也为商家促销,借以使日本经济走向负增长的怪圈提供契机。
养老依托机制的福利性、混合性与市场性,同养老的属性,同养老服务的层次和所要满足的对象而言是紧密相关的。对贫穷无助的老人提供的,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的养老服务,只能是福利型的。换句话说,福利性的养老服务提供,只能是面向贫穷无助的老人,提供服务的内容,也只能是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要。而不归属于这一对象范围的养老服务的提供,则只能是非福利性的。它只能依托于市场机制的运作。国外有关养老保障过多导致走入困境的现象,国外“未富先老”的经济状况,也不容许我国在养老保障方面过多地加入福利性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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