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购建与晚年养老用费保障,是现代家庭长期预算安排的基本内容,需要资金多多,形成家庭的重大经济负担。为解脱家庭的经济负担。经对房地产金融、社会保障、养老保险及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若干思想与方法的融汇综合考虑,设想建立一种新的养老保障模式——住房养老模式。
售房养老模式 研究框架
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柴效武(教授)
一、基本思路。住宅购建与晚年养老用费保障,是现代家庭长期预算安排的基本内容,需要资金多多,形成家庭的重大经济负担。为解脱家庭的经济负担。经对房地产金融、社会保障、养老保险及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若干思想与方法的融汇综合考虑,设想建立一种新的养老保障模式——住房养老模式。
住房养老是一种特别的融资保险形式,是老年人动用所居住住宅的余值,通过某种机制将其提前变现,以养活自己的余生。本模式的基本思路是:1、各家庭于中年期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住房并还清全部贷款本息;2、家庭于退休期伊始将该住房的产权,通过某种融资变现的手段和机制,出售与某特定机构(如保险部门或专设机构),使用权则继续归自己保留并长期居住。住房出售价款也由保险部门在该家庭成员尚存活期间,分期支付作为该家庭的晚年养老用费。3、该家庭成员寿终正寝时,再将住房支配权交该保险部门拍卖处理,用出售款项弥补前期支付款,并取得一定投资收益。
本模式将住房购建与养老保险两大行为,借助于构思精巧的金融保险手段,达成一种有机综合并融为一体。以期能利用住宅与住户生命周期阶段的差异,利用住宅价值增值和流动、套现的特性,通过售房养老的方式,用住宅的余值来养度住户成员的晚年余生,从而大大减轻乃至消除了其中年期的养老保险负担。
二、社会背景。本养老模式预期将有广阔市场前景和社会需求,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可操作性。理由:①住房商品化,居者有其屋,今日已得到基本实现,为家庭借此养老奠定了物质基础;②独生子女政策的后果将加快体现,老龄化社会快速到来,"四二一家庭"将有大量出现,我国"未富先老",晚年养老用资的准备,已是非常现实,家庭对此将有广泛需要;③核算意识、理财观念深入人心,本养老模式对资源优化配置的特性,能够得到广大家庭的共鸣;④经济意识、利己行为已深入家庭内部,传统代际间的凝聚力大为减弱,养儿防老已非现实,自我养老保障既为必要,也切实可行;⑤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,资金缺口大,尚不能完全担当全社会养老的重任。考虑如上现实状况,售房养老不仅必要,且属可行,在相当程度上可称必须。
三、依据理论。本模式的理论依据是生命周期理论、资产流动与证券化理论、住房养老保障理论、代际财富传递理论及其他相关理论。生命周期理论认为,个人一生取得的的收入财富总额,应当在一生的支出消费生活中做合理配置,以使得一生总的价值效用达到最大化。本模式可实现个人拥有资源在其一生的合理配置与妥善安排,实现住宅资产与金融资产在个人一生期间的合理配置与价值转换。个人在青年时用按揭的方式购买住房,中年期逐步归还购房贷款。退休时为实现养老的目的再出售住房,并将全部住房资产的价值逐步变现,作为晚年期的养老用资。
本模式的口号是"60岁前人养房,60岁后房养人"。四、理论意义。1、售房养老模式涉及到房地产经济、社会保障、金融保险、制度经济学乃至社会学的若干理论与思想方法,是对这些相关理论以"售房养老"为纽结的重新组合与融汇。本模式研究可以深化和丰富这些相关理论。2、售房养老模式的构筑,涉及住宅资产的价值评估、预期存活寿命的精算与大数定理,涉及巨额购房养老资金的筹措、营运及投资管理;还需考虑特定机构的抉择,各方利益当事人的关系处理,国家相关法律政策、规章制度的构建等多方面内容。将为丰富深化相关理论提供大量素材。3、本模式将金融、保险、投资等不同工具手段相联接并有机融会,可形成新的金融保险产品,实现金融保险工具创新,突破目前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,并推动银证保一体化与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实现。
五、实际意义。(1)老年人出售自有住房以养老,有效解决养老资金来源,减轻家庭养老负担,有利于调节家庭经济生活,为家庭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种新的思路。(2)将养老保险、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,为巨额保险资金寻找到安全、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出路。(3)激活房地产交易市场,刺激内需,增强中老年人购建住宅、晚年幸福生活的积极性,增加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,形成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。(4)倡导儿女独立自强,老人自我保障,减轻老人和儿女的养老负担,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代际关系。(5)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,为国家、社会与家庭解决养老保障问题,开拓一条有益可行的思路,发挥住房除生活居住场所,投资手段而外的养老保障工具的第三大功能。一、1、理论分析。通过翔实的统计资料佐证,用逻辑推理、归纳演绎的方法,探求本模式的基本理论,并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加以实证检验,。2、模型与计量分析,即根据理论分析的成果,考虑售房养老模式营运中涉及的因素变化、数据资料,采用计量经济工具和模型建立,验证各变量之间的关系,并说明模型的含义,并且用于检验决策、模式的可行性。3、社会家庭调查,深入城市家庭、金融保险、社会保障及房地产开发等各专门机构,调查各机构、人员对此模式的反响及意愿,听取他们对此的意见和建议,充实我们的思想和操作建议,并构筑设定应当有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法规监管举措。
十、具体操作。本模式运作中需要做的内容有:1、房产价值的评估,产权确认,评估的有关思想技术与方法;2.预期寿命的确定,尚可存活年限的确认。确定的方法及依据;3、每期应支付房屋价款即养老款项的计算。如上三个方面可能出现的特殊事项,及应当采取的对策。如违约问题、风险防范问题,房地产的价值评估及价值的趋向涨跌问题,利率的升降预期,物价的变动,城市规划,房屋的拆迁事项。签约后的反悔、违约问题。伦理道德中的风险问题。
适应售房养老的家庭,可考虑暂时局限于:拥有自有住宅,经济物质状况中等,不同子女共同居住的大中城市的老年夫妇家庭。首先可选择若干经济发达、有活力、居民收入水平高、观念创新的沿海大城市,如京、沪、杭、穗、深等给予试点,积累经验。本模式研究涉及到房地产、金融保险、社会保障三大领域内容,需要以金融保险部门(尤其是保险机构)为中介,连接房地产部门、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操作。还需要财政部门的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。
十一、运行风险:①支付风险,特设机构每期需要大量支付现金的资金的源源不断供应,能否得到保障。②变现风险,到期收回房产的市场变现,价值能否回收并有利可图。③利率风险,利率的预期变动状况。④政策风险,国家未来的住宅政策的变化,70年土地权属变动风险。⑤城市规划风险,规划设计变更,住宅拆迁等。⑥信用道德风险,信息不完全、不对称行为、逆选择、败德行为的出现与监控。⑦购买力风险,未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变化,房价走势的升跌。⑧预期寿命风险,实际存活寿命超出预期存活寿命。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://publishblog.blogchina.com/blog/tb.b?diaryID=1284958